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七次职代组长(扩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陈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代组长(扩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浩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陈浩,男,198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7年7月至2014年6月,历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见习、热处理车间技术员、关节轴承研究所工艺技术员;2014年6月至2021年12月,历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处理车间副主任、工艺与设备研究所副所长、热处理车间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工作)、热处理车间副主任(主持);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节轴承事业部党支部书记、热处理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副部长(兼);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节轴承联合车间党支部书记、热处理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副部长(兼);2023年12月至今,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节轴承联合车间党支部书记、热处理车间主任、生产制造部副部长(兼)、总调度(兼)。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 号碧湖城市广场1 号楼16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晋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吴匡、独立董事沈维涛、杨晓蔚因公务原因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唐炎钊因公务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吉璆梅因公务原因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3.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副总经理黄杰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岳彬、谢闻琴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长、经理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
2.议案2.09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股东陈晋辉、陈志雄、郑长虹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3.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主席陈纪鹏先生及监事吉璆梅女士、熊垒先生、郑志义先生、徐巧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各位监事为公司治理及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