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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84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178)。

● 根据《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00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4、会议期限:半天

5、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截止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事项与主要内容

(一)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重新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

(二)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4)。

经与东兴证券协商确定,公司拟重新推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议案1:考虑到“东时转债”债券持有人数众多,为了便于债券持有人集中、高效主张权益,保障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如有)的顺利推进,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现提议推选太平洋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并拟由公司与太平洋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截至本议案发布之日,太平洋证券未持有“东时转债”。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8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晋中公司”)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划拨4,632,169.0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晋中东方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就利益责任纠纷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2024年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晋07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

2025年4月,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晋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94,637.23元,由上诉人公司、东方时尚晋中公司负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2025年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晋07执118号《执行通知书》,以及(2025)晋07执118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2)。

2025年9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晋07执118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如下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2025)晋07执118号之四]

1、解除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在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账户及保证金、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账户、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保证金的查封;

2、解除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名下光大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账号:3556*****5270账户的查封。

(二)《执行裁定书》[(2025)晋07执118号之五]

划拨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名下工行大兴兴盛街支行账号:0200****7675、光大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账号:3556****5270账户资金265,177,243.25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裁定划拨金额与公司2025年7月29日、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2)《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8)裁定冻结金额一致,本次实际划拨为4,632,169.04元。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59件,涉及本金金额为81,034,844.1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本次诉讼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