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正在进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155,100,000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15,510,000股,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国际配售139,590,000股,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22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32.53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155,10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于2025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均胜电子”,英文简称为“JOYSON ELEC”,股份代号为“0699”。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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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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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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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后比例按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总股本1,550,770,563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计算。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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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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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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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395,670,563股增加至1,550,770,563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上市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合计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上市前的39.85%降至35.86%,其中均胜集团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上市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持股比例由本次发行上市前的37.31%降至33.5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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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变动前比例按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1,395,670,563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按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1,550,770,563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是否行使超额配股权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