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蒙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蒙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蒙泰转债赎回数量:14,356张
2、蒙泰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1,452,683.64元(含当期利息)
3、蒙泰转债摘牌日:2025年11月7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号),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6”,债券简称“蒙泰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8日至2028年11月1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蒙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6.15元/股。
2、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4月27日起由原来的26.15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
3、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2,1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9,600股后的95,542,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108,50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7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108,501.00元÷96,002,105股×10=1.9904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425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7日起由原来的25.95元/股调整为25.75元/股。
4、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0.21元/股,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3.47元/股。因此,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3.4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由25.75元/股向下修正为23.47元/股,修正后的“蒙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7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蒙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3.47元/股)的130%(即30.511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蒙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蒙泰转债”赎回价格为101.19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1月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20%×362/365≈1.1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9=101.1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蒙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蒙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蒙泰转债”自2025年10月27日起停止交易。
3、“蒙泰转债”自2025年10月30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0月30日为“蒙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蒙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蒙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1月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2025年11月6日为赎回款到达“蒙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蒙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蒙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蒙泰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蒙泰转债”尚有14,356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数量为14,356张。本次赎回价格为101.1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452,683.64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蒙泰转债”赎回影响
1、公司本次赎回“蒙泰转债”共计支付的赎回款为1,452,683.64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本次赎回“蒙泰转债”的面值总额为1,452,683.64元,占发行总额的0.48%,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营。
3、公司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蒙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蒙泰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2,719,904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六、“蒙泰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蒙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蒙泰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11月7日起,公司发行的“蒙泰转债”(债券代码:123166)将在深交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蒙泰转债摘牌的公告》。
七、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公司最新的股本情况如下:
■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为截至2023年5月5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本次变动后股本为截至2025年10月29日(赎回登记日)的股本情况。
八、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蒙泰高新
电话:0663-3904196
邮箱:zqb@gdmtxw.com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93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蒙泰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蒙泰转债”赎回日:2025年10月30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1月6日
3、“蒙泰转债”摘牌日:2025年11月7日
4、“蒙泰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号),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6”,债券简称“蒙泰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8日至2028年11月1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蒙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6.15元/股。
2、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4月27日起由原来的26.15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
3、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2,1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59,600股后的95,542,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108,50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7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108,501.00元÷96,002,105股×10=1.99042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0425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蒙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7日起由原来的25.95元/股调整为25.75元/股。
4、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0.21元/股,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3.47元/股。因此,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3.4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由25.75元/股向下修正为23.47元/股,修正后的“蒙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7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蒙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3.47元/股)的130%(即30.511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蒙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蒙泰转债”赎回价格为101.19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1月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20%×362/365≈1.1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9=101.1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蒙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蒙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蒙泰转债”自2025年10月27日起停止交易。
3、“蒙泰转债”自2025年10月30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0月30日为“蒙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蒙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蒙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1月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2025年11月6日为赎回款到达“蒙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蒙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蒙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蒙泰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市后,“蒙泰转债”尚有14,356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数量为14,356张。本次赎回价格为101.1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2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452,683.64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蒙泰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蒙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蒙泰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11月7日起,公司发行的“蒙泰转债”(债券代码:123166)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侧蒙泰高新
电话:0663-3904196
邮箱:zqb@gdmtxw.com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761,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12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35名,代表股份651,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0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1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09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35名,代表股份651,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3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35名,代表股份651,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31%。其中现场出席0名,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35名,代表股份651,604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759,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2%;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86,000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段婷、贲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