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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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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2025-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5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

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安素强,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毅达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凯,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毅达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毅达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安素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安素强、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8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8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57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将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发送至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5日

至2025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 股票账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邮政编码:02407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赵文龙。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龙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6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考虑到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做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申苗、蔡文洁、任大霖、黄亮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等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5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将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发送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苗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议案3.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3、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4、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5、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6、审议通过《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7、审议通过《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8、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09、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0、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1、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2、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3、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4、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5、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6、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7、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8、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19、审议通过《修订〈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20、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21、审议通过《修订〈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3.22、审议通过《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3.01、3.02、3.03、3.08、3.09、3.10、3.12、3.17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制度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实际建设及生产需要调整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后公司2025年度计划实施12个项目,总投资2,952.5万元,2025年计划完成1,620万元,具体如下:

一、产业发展投资项目4个,2025年计划投资额985万元,占2025年投资计划总额的60.80%;

二、安全、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3个,2025年计划投资额390万元,占2025年投资计划总额的24.08%;

三、技改项目3个,2025年计划投资额175万元,占2025年投资计划总额的10.80%;

四、科技进步项目2个,2025年计划投资额70万元,占2025年投资计划总额的4.3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申苗、蔡文洁、任大霖、黄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2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3.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4《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3.06《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7《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3.08《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5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关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