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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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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25-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6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7月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7月29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2025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核发的中市协注〔2025〕SCP327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068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安排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