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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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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2025-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6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88037@king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董博宇先生

董事、执行委员会主席:邓晓军先生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张新超先生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书杰先生

独立董事:钟宇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88037@kingsem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4-86688037

邮箱:688037@king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5-06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完成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明波女士持有公司107,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35%,股份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因个人资金需求,汪明波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9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4%。

截至2025年11月6日,汪明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股份数量26,9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3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