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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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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进展公告

2025-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8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国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国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18)。

2025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22)《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23)。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5年8月12日之前(含当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25日17:00之前按照招募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2025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49),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45)《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5〕第00001475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代偿、公司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解决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的《“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4)。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9日、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重整审计、评估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东时

股票代码:60337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翠湖二路西段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D座101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翠湖二路西段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D座10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3层32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3层322室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增加(司法拍卖划转)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荣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达到或者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登途控股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登途控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达到或者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登途控股系安徽荣智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参与司法拍卖的方式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10时至2025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7.90%)进行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6,491,600股,持股比例增加至7.90%;竞买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登途控股,登途控股与竞买人为一致行动人。目前,登途控股持有上市公司25,548,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7%。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10月23日裁定被执行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0%的所有权归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有。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司法拍卖股份划转。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竞买人与登途控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2,040,2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48%。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前期已经被司法 轮候冻结,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后,上述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变动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交易及本次司法拍卖划转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以备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5、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 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胡叶超

签署日期: 2025年11月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 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胡叶超

签署日期: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8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

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178)。

● 根据《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00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4、会议期限:半天

5、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截止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事项与主要内容

(一)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重新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

(二)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4)。

经与东兴证券协商确定,公司拟重新推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议案1:考虑到“东时转债”债券持有人数众多,为了便于债券持有人集中、高效主张权益,保障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如有)的顺利推进,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现提议推选太平洋证券作为“东时转债”全体未偿还债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并拟由公司与太平洋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截至本议案发布之日,太平洋证券未持有“东时转债”。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87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所持公司56,49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同)714,903,008股的7.90%。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391,6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100万股,下同),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荣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5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7%;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2,04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下同)。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贵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被动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概述

经公司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5年9月12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4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67)。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竞买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登途控股,登途控股与竞买人为一致行动人。目前,登途控股持有公司25,548,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7%,竞买人与登途控股合计持有公司82,040,2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4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徐雄

3、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元和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信息披露义务人: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明细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情况。

2、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划转,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2025年1月8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上成功拍卖,但尚未完成过户;其持有的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7)上进行司法拍卖。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东时

股票代码:60337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校西配楼106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东方时尚驾校西配楼1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徐雄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东方时尚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被司法拍卖成功,但处于未完成过户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7)进行司法拍卖。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减少的可能性,除上述拍卖事项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同时,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相关法院进行司法冻结,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拍卖或强制过户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涉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10时至2025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491,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90%)。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安徽荣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69,049,105.20元的价格共计竞买成交56,491,6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过户程序已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前六个月内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共计10,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上述司法拍卖竞买人卢闯以人民币28,539,000元的价格共计竞买成交10,500,000股。2025年7月30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过户程序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及本次司法拍卖执行法院裁定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泉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附表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泉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