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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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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105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思含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茂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03,90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2025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4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32%减少至35.40%,详情请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发布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发来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郭茂先生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162,40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5.40%减少至3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针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8日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再升科技

股票代码:603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茂

住所及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一致行动人:郭思含

住所及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郭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5102241970********

居住地:重庆市渝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郭思含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5101121995********

居住地:重庆市渝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郭茂与郭思含系父女关系。郭茂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思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实施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5.40%变为35.00%,跨越3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2025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3)。信息披露义务人郭茂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03,90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

1、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权益变动前后持有比例均是以公司2025年11月6日总股本1,030,142,958股计算得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郭茂为公司董事,郭思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出具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4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32%减少至35.40%,详情请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发布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除上述股份出售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第八节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郭茂

一致行动人(签字):郭思含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7日

第九节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郭茂

签字:

一致行动人:郭思含

签字:

日期: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