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6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12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17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32,8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4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3,999,988.12元,扣除不含税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8,209,999.82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860.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920,127.6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05,297,388.31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8,702,599.81元,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2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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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98430078801500000634)中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对应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8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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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总裁徐农先生、资深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David Fan(范湘龙)先生、资深副裁郑晓裔女士、财务总监倪暖女士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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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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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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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全部逐项审议通过。
2、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左雨晴、卫晓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