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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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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另行安排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一、二、三、五、六、七(共计六个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其中议案一至议案七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相关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议案四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八个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

会议由吴玉珍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吴玉珍、施蓓、顾东杰、万秀月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七项制度修订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吴玉珍、施蓓、顾东杰、万秀月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后附附件)

经相关内容增加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条文文号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公司部分制度修订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梳理,现将本次所需修订的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注:本次废止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已整合至《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前述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同日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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