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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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4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罗锦玉通讯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刊登在2025年11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4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暨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时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刊登在2025年11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11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或更名,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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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1-9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定、修订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另外,《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4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补充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金额,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41%。
一、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及前次担保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宏川”)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公司为常州宏川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7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号)、《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本次补充担保情况
现根据郑商所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元仓储”)拟为常州宏川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补充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7月3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1585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常州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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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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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宏元仓储对常州宏川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之规定,参与期货交割等相关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宏元仓储对常州宏川作为郑商所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从事期货交割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常州宏川取得郑商所相关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有利于公司相关存储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常州宏川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以及常州宏川未向宏元仓储提供反担保。常州宏川由公司董事林南通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担任董事长。公司对常州宏川在经营等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为587,72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4.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53,96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1.52%。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89%。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25,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合营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4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致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
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3.86亿元;2024年度,审计挂牌公司收费4,156.24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虹,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丽,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光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38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期审计费用13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致同的业务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下转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