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6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0)、《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部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部分制度全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刘观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修订《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刘观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7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因增加或删减条款,有关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作实质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或“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6,193,03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45,107,283.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745,764.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0,361,519.14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2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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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汽蓝谷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ARCFOX阿尔法T车型升级改款项目"、"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中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进行募投项目结项。项目节余资金一部分用于投向"ARCFOX阿尔法T5升级改款项目(增程)"、"ARCFOX阿尔法S5车型升级改款项目"、"享界车型项目"、"MPV车型开发项目",另一部分用于调增"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及"ARCFOX阿尔法T5车型升级改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子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子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子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四)子公司对于部分材料的采购会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以便降低采购成本,上述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能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拆分用途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综上所述,子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子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汇总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按月度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按子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采取现场核查、邮件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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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北汽新能源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北汽新能源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公司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6日
至2025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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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5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7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或“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6,193,03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45,107,283.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745,764.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0,361,519.14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2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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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汽蓝谷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ARCFOX阿尔法T车型升级改款项目"、"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中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进行募投项目结项。项目节余资金一部分用于投向"ARCFOX阿尔法T5升级改款项目(增程)"、"ARCFOX阿尔法S5车型升级改款项目"、"享界车型项目"、"MPV车型开发项目",另一部分用于调增"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及"ARCFOX阿尔法T5车型升级改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子公司将暂时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能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拟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