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1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5-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11月11日起增加华福证券为以下适用基金的一级交易商。

一、适用基金如下:

二、投资者可到华福证券办理上述ETF的开户、认购、申赎及其他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关于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

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

(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58号文注册,进行募集。《华宝兴业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25年6月9日起更名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履行相关程序并提前公告。”《基金合同》“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约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公司旗下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香港大盘30ETF,基金代码:520560)已于2025年9月24日成立,并于2025年10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11月12日起,将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为联接基金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将进行相应修订和补充。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 ETF联接(LOF)A”,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香港大盘LOF”不变,基金代码不变;“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宝香港大盘C”变更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 ETF联接(LOF)C”,基金代码不变。

转型变更后的A类基金份额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保持不变(销售机构对费率实施优惠的,从其规定)。

二、转型变更后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调整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的0.5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的0.10%的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三、修订后的《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自2025年11月12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ETF联接基金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转型变更后的费率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3、《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进入调仓期,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申购赎回ETF份额等方式逐步调整持仓结构,将现有组合资产转换为目标ETF份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调仓期间港股及ETF标的指数可能出现短期价格波动,调仓期间的买卖操作或加剧基金净值波动。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等因素分阶段实施。

4、本公告仅对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3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