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针对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明确首席合规官机制、优化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上述事项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复同意(浙金监复〔2025〕395号),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