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1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2025-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117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3号院4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115、116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3号院4号楼9层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3号院4号楼9层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99

电话号码:010-59725208

传真号码:010-59725208

联系人:刘晓伟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115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废止及修订部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废止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鉴于公司重组完成后,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未来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总基调,打造服务型新质生产力,走轻资产运营道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11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尧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废止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负责人问责及退出暂行规定〉的议案》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反舞弊与举报机制条例〉的议案》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的议案》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管理制度〉的议案》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议案》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2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议案》

2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2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组织管理手册〉的议案》

2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2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2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2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2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成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2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开发项目招标管理制度〉的议案》

2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3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投资项目论证管理办法〉的议案》

3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效益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118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

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原委托刘思远先生、杨云帆先生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由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思远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乔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刘思远先生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思远先生在本次重组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变更后,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就本次持续督导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乔达先生、杨云帆先生。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乔达先生简历

乔达先生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参与的项目包括电科芯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电科芯片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晶合集成科创板IPO项目、傲农生物主板IPO项目等。乔达先生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11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秀艳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及房地产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骁珍女士,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3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73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我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