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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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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4版)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3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58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15.9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235,862.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864,137.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330001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管理、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元

(3)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202,427,295.09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8.33%,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金额为915,128.42元,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含税)金额为4,866,827.35元,其他发行费用结算调整金额54,078.57元,扣银行手续费3,118.53元,累计实际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96,594,379.28元。

截止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9,278,036.62 元,其中:专户余额为9,278,036.62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423,342,392.37元,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4.29%,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金额为 374,291.82 元,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含税)金额为 1,476,899.55元,累计实际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21,491,201.00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48,376,116.30元,其中:专户余额为 118,376,116.30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587.24万元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40,561.08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了部分项目。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由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对本次募投项目“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详见附表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转让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皆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08,739.93元。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3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5,908,739.93元,已于2021年7月全部置换完毕。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727,994.31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3300001号),具体情况如下:

①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2,272,265.46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7,731,622.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②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235,862.25元(不含税),截至2025年1月22日,已从募集资金中支付人民币6,057,547.17元(不含税),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96,371.69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资金996,371.69元。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148,727,994.31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在2021年7月使用了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7月归还;2022年7月使用了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7月归还。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9,278,036.62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278,036.62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48,376,116.30元(包括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8,376,116.30元,尚未到期归还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0,000,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69,864,137.75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04%,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附件2。

八、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九、前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 经2024年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更改为2024年3月。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2年1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6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2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1.64-0.15200=11.49元/股。

综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11.64元/股调整为11.49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12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7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政达,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蒋政达本次归属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6.638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1.28%;其中首次授予1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1.03%;预留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0.26%。

(3)授予价格(调整后):8.9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6人,预留授予30人,合计7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0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0月28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638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6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4名,其中2名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1.332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42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归属46.638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10月26日

(二)归属数量:46.6380万股

(三)归属人数:4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8.91元/股(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06元/股调整为8.91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人员及相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蒋政达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韦习祥、朱建生、林立新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42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奋发者一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4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3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达到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达,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蒋文功、蒋政达本次归属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9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922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62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1.09%;其中首次授予136.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0.88%;预留34.12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600.00万股的0.22%。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49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53人,预留授予80人,合计23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