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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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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4,38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4%。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54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00股,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事宜。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8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车海霞女士、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份总数由135,237,400股增加至189,401,1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237,4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9,401,1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本次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等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十个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上述内控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十五个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上述内控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四个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

新制定的上述内控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2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54,37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4,384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考核未完全达标,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0名,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376股(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100%,可解锁数量为18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处置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解锁的权益。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8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考核未完全达标,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0名,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376股,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上接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