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一兆”)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亚泰一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69,383,51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以下简称“剔除后”)总股本比例56.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00%,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持有公司股份141,961,723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7.33%)的控股股东亚泰一兆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97,60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亚泰一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2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0.76%;本次权益变动后,亚泰一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74,726,223股下降至172,449,4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6.73%降至56.00%,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比例由58.26%降至57.50%。
近日,公司收到亚泰一兆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亚泰一兆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34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占公司剔除后总股本的1.7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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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亚泰一兆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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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亚泰一兆减持公司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3、亚泰一兆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按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亚泰一兆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督促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亚泰一兆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郑中设计
股票代码:0028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郑忠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邱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郑中设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中设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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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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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亚泰一兆”)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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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郑忠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031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邱艾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0454****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香林路28号东海花园1期2栋14B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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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忠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郑忠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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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上市公司部分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由56.73%下降至5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15日至2026年1月26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997,60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亚泰一兆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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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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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亚泰一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6,619,0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36%;郑忠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29,1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8%,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邱艾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47,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3%。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忠):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郑忠):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邱艾):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1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3028871
3、联系人:王小颖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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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忠):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郑忠):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邱艾):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