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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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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八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5-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八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12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26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189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89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3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9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于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ETF联接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30元;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ETF联接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坤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网下申购。恒坤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恒坤新材本次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01,场内简称:纳指ETF嘉实,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11月1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