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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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5-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和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因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事宜特函告公司,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刘炼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原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炼已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陈震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李虹、刘凌烽和陈震。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