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4日 (星期五) 至11月2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14:00-15: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友志先生
总经理:王启先生
董事会秘书:薛晖先生
财务总监:翁长青先生
独立董事:尹琳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4日 (星期五) 至11月20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512-66580868
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5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259,336.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143,37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9054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江苏蓝天机电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变更为江苏省南京江宁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1335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3月;同意将“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2月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4.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江苏蓝天机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江宁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1335室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南三环中段南1号房,此为公司郑州分公司地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3月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6.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12月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 、“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已结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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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该项目中;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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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