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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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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3日,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海投资”)通知,智海投资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5,700股,上述原因导致其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比例由40.71%减少至4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一一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麒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麒盛科技

股票代码:603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欣悦路179号办公楼2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唐国海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唐颖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三为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公司名称: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欣悦路179号办公楼202室;

3、法定代表人:唐国海;

4、注册资本:3,507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581663864R;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8、营业期限:2011/08/22 至 2031/08/21;

9、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唐国海持有57.1699%,黄小卫持有17.8301%,李兰持有14.2900%,傅伟持有10.7100%;

10、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姓名:唐国海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姓名:唐颖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智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79,623,6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56%;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唐国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58,361,7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53%;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唐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国海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3,211,3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

智海投资为唐国海控制的公司,唐颖系唐国海女儿,因此智海投资、唐国海、唐颖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海投资、唐国海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5年10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5-049),智海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05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区间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唐国海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2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区间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5年11月3日,唐国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智海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4,0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具体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具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置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十楼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国海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唐颖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附表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唐国海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唐颖

日期: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