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1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7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明旭东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和鲁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金华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张学栋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项目总投资56.98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公告》(2025-092)。

(二)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825万元。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5%、35%、10%,采用分期注资方式,各方按照所持股比以现金方式出资。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按照10%股权比例拟注资3782.5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公告》(2025-093)。

(三)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94)。

(四)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五)关于增加2025年度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委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4000万元;委托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交易预计额度增加4500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5-095)。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96)。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

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建设绿色甲醇产业链,同时解决东北地区绿色氢基能源产品仓储及出海问题,拟通过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未来”)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注册名称为准)。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10%,认缴出资额为3782.5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按持股比例10%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危险化学品仓储;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金:37,8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3. 股权结构及认缴情况

4.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大连中远海能委派3名,西中岛发展集团、国电投未来各委派1名,董事长(法人)由大连中远海能委派。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标的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经营管理层重要岗位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三、其他股东方介绍

(一)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4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金: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震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MAE1KWU6XA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路600号3单元5层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港口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进出口代理;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产权关系

3.公司与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07日

注册资本金:14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茂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5820350850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大厦

经营范围:园区土地整理;园区内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不含专项审批);企业咨询服务;招商引资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电力、热力、工业用水的供应;网络维护及管理;电脑及其耗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图文制作;生活设施配套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健康安全信息咨询;企业职业健康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份。

(2)主要产权关系

3.公司与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实,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合资公司面向绿色氢基能源产品提供“存储-中转-运输”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同时,将重点保障吉电股份绿色氢基能源产品下海需求。

2. 存在的风险

风险分析:合作方未同比例出资的风险。根据拟定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成立6个月内,三方股东均应实缴全部认缴注册资本。具体根据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和各项费用的缴纳标准予以确认,具体出资时间需匹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进度要求。若合作方未能与我方同比例出资,可能存在治理结构失衡等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在合作协议及章程中约定各股东方应同比例实缴出资的要求,并明确相关的违约失权机制。二是在合作协议及章程中规定,各股东表决权行使、利润分配及其他剩余财产分配等,均依照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进行计算。

3.对公司的影响

参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2022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与天健2024年度合同期届满且该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上市公司有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将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并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268.4万元,其中: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合计较上年减少6.6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已连续为公司提供3年审计服务,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实际审计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268.4万元,其中: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装备分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000万元, 主要交易类别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大宗物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公司拟委托物资装备分公司实施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4000万元,2025年度不超过9000万元;拟委托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能易购公司”)实施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4500万元,2025年度不超过4500万元;上述两家关联方合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500万元。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2.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可参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负责人:怀文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物资装备分公司资产总额72.3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3亿元,净利润1.74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分公司,与我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启春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电能易购公司资产总额15.8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20亿元,净利润1.52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电能易购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

公司通过物资装备分公司实施物资采购,主要包括招标采购、监造催缴、运输、验收等。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安排,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9000万元。

公司通过电能易购公司组织协调技术交底、技术联络以及现场监造;同时提供必要的办公物资、生产物资、通用工业品等配送服务。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安排,物资配送关联交易额预计为4500万元。

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透明的原则,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进行的采购业务为公司所属发电公司提供必要的基建、生产物资, 通过集中配送的物资,在计入总包配送服务费后,配送价格仍低于分散采购价格;与电能易购公司进行的业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物资、生产物资、通用工业品等配送服务,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物资具备价格和效率优势。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增加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配送效率。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3.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例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

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白城二期 2×66 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6.98亿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拟建设2×66万千瓦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凝汽式湿冷燃褐煤发电机组,机组具备供热(蒸汽)能力,配套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设施,预留CCUS装置和液氨掺烧建设条件。同步建设智慧电厂及燃料智能化系统,满足《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新建机组相关要求。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总投资56.98亿元,建设工期预计26个月。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32%,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4.69%。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是国家及吉林省双重重点保供煤电项目,已纳入国家 “十四五”规划,符合国家能源战略,具备重要战略价值与现实意义。本项目可发挥高峰电力支撑、系统调节作用,有效增强吉林省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优化区域电力结构,增强公司的区域竞争力,落实均衡增长战略。

(二)存在的风险

1.电价、利用小时数下降风险

风险描述:吉林省未来电力现货市场推行,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造成煤电利用小时数降低。

防范措施:一是在经济性评价测算中煤电电价按吉林省燃煤标杆电价下浮10%,仍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二是项目投运后,加强区域营销,发挥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优势,在电力市场竞争中可协同参与各时段的电力现货竞价,以最优交易组合对冲项目利用小时数、电价下降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参与吉林省能源领域建设,具有丰富的煤电大机组建设运营经验。白城地区铁路运距短,入厂标煤单价低;白城区域风光资源好,利用小时数高;新建机组单体容量大,容量电费收益高,能够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