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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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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观音路2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凡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48,81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8,70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1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1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1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1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09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11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26%;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娟女士、李洋律师

3、律师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五洲医疗

股票代码:3012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318号

通信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太湖宏辉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及出资信息

(3)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太湖宏辉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如下: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黄凡

2、邹爱英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凡,邹爱英系黄凡的母亲,并通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表决权委托给黄凡。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凡、邹爱英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已事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将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期限内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如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按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按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邹爱英持有公司股票数量4,080,000股,其中4,080,000股被质押。

除上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后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 凡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关于股份减持期间持股比例触及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告知函》;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 凡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