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4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27,938,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3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7,536,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401,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401,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401,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昌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90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5,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792%。
2、选举王璐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89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9623%。
3、选举王先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89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215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总数为准)的二分之一,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91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9,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4148%。
2、选举于培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7,896,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9.684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总数为准)的二分之一,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根据《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于培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王昌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昌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昌民先生(召集人)、王璐女士、于培友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于培友先生(召集人)、王昆先生、王璐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昆先生(召集人)、于培友先生、王昌民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于培友先生(召集人)、王昆先生、王先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选聘,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先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亚丽女士、冯毅先生、胡应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家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京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苏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苏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春燕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以上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王昌民先生(董事长)、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蒋卫民先生。其中,蒋卫民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其中,于培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2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王昌民先生
委员:王璐女士、于培友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于培友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王昆先生(独立董事)、王璐女士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王昆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于培友先生(独立董事)、王昌民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于培友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王昆先生(独立董事)、王先锋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于培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总经理:王先锋先生
副总经理:许亚丽女士、冯毅先生、胡应伟先生、王家强先生、张京荔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家强先生
财务负责人:张京荔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一。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王家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苏淯先生
内部审计负责人:陈春燕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二。
证券事务代表苏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6683724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梁飞先生、刘树艳女士,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飞先生、刘树艳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飞先生、刘树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先锋先生简历
王先锋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87年9月,任郑州轻工业学院控制系讲师;1987年9月至1990年3月,在中南大学化工系攻读硕士学位;1990年3月至1999年5月,任维用长城电路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任中富兴业管理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鹤山中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先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先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许亚丽女士简历
许亚丽女士,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3月至1998年1月,任贵州省镇远县支教教师;1998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东莞常平桥梓普林远东线路板厂工程部工程师、主管;2005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部主管、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亚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94%。许亚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冯毅先生简历
冯毅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6年4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福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自由职业;2008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维修部经理、设备部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78%。冯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胡应伟先生简历
胡应伟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8月至2009年2月,历任深圳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课长、主任;2009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厂长、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应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59%。胡应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家强先生简历
王家强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工程师;2006年5月至2018年9月,历任3M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研发中心工程师、电子电力事业群大区销售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家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中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110%。王家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京荔女士简历
张京荔女士,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1月至2007年7月,任四川北亚瑞松纸张纸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中美风险投资集团投资经理;2009年2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汇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宇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京荔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中成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张京荔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苏淯先生简历
苏淯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24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05年8月-2012年2月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12年3月-2016年9月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投资事务高级专员;2016年10月-2020年7月在深圳市安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20年8月-2021年10月在深圳华侨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战略部经理;2021年11月至今在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苏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春燕女士简历
陈春燕女士,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目前在读中山大学高级财务经理研修班。2008年12月-2011年12月在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健康顾问;2012年3月-2013年10月在深圳市蓝盾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助理审计师;2015年6月-2018年3月在深圳市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师;2018年4月-2019年8月在深圳后河集团担任审计项目主管;2019年9月-2021年8月在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22年4月-2023年2月,澳门银河娱乐担任高级审计师。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春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蒋卫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卫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蒋卫民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蒋卫民先生简历
蒋卫民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98%。蒋卫民先生为董事王昌民先生的配偶的弟弟,除此之外,蒋卫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