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2025-032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99弄A2栋会议中心小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国锋先生 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金冰一独立董事、梁庐健董事以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施嶔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姚菊龙先生、代行财务总监顾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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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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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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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顺杰律师、李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