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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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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5-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8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4日累计涨幅达192.19%,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10月29日披露《正平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072),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2次停牌核查,并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了核查结果并复牌(公告编号:2025-066、2025-078)。复牌后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并已严重脱离基本面。公司股价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在短期内较大涨幅后可能存在大幅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其他资金占用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1320.9219万元虽已全部收回,但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业绩持续亏损。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归母净利润-4.84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4.75亿元;2025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归母净利润-0.99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1.90亿元。

●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2,376,698.55元,其中因农民工专户保证金、诉讼冻结等受限的货币资金30,284,838.37元,资产负债率为92.49%。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价格波动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2025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同比下降20.92%;归母净利润-0.99亿元,同比下降16%;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1.90亿元,同比下降128.37%。

2、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以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4日累计涨幅达192.19%,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10月29日披露《正平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072),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2次停牌核查,并于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了核查结果并复牌(公告编号:2025-066、2025-078)。复牌后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涨幅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并已严重脱离基本面。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资金占用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1320.9219万元虽已全部收回,但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

公司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2,376,698.55元,其中因农民工专户保证金、诉讼冻结等受限的货币资金30,284,838.37元,资产负债率为92.49%。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公司业绩持续亏损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归母净利润-4.84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4.75亿元;2025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52亿元,归母净利润-0.99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1.90亿元。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5-08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25年三季报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8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5年三季报进行了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诉讼风险。公告显示,2025年年初至今,公司新增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252起,涉案金额为49,765.27万元,案件涉及建筑工程、借款、买卖纠纷等多种情形,新增诉讼金额占三季度末净资产177.73%。请公司:(1)结合新增诉讼主体、诉讼背景、案件进展、相关主体信用情况,补充披露诉讼涉及的事项是否已作为负债确认,对应形成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短期借款等情况,自查核实是否存在应入账而未入账的情况,是否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2)结合诉讼情况,自查核实公司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审计报告显示,一是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存在外部借款利息未充分计提的情形,并无法就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年审会计师无法就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止目前,公司仍未对本所2024年年报监管工作函涉及会计师非标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完整回复。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请公司:结合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处理进展,审慎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的影响,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有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审慎考虑上期审计意见对本期影响,充分关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进展,恰当判断相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依规审慎发表意见。

3、关于子公司经营风险。前期公告显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被小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审计机构《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师不对除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事项外的其他事项,以及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表审核意见。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地开展项目的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业务类型、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2)补充披露主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期末应收预付款余额、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及同比变动情况的原因;(3)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整改进展,自查并披露公司及各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货币资金冻结。公告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238万元,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因保证金、诉讼冻结的货币资金为8,166.4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仍无法足额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9亿元募集资金。请公司:(1)自查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冻结金额的具体原因及金额,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如涉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评估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仍未归还的原因,后续偿还安排,相关资金是否流向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本函件的要求,积极核实相关情况,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到本函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