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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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实质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徐元峰先生、陈祖志先生、沈金艳先生、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吉伟莉女士)。会议由董事长肖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详见2025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详见2025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25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5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4)详见2025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2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1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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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3.有关说明
议案1、议案3、议案4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下转8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