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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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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10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1月7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2日。本次归属登记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3,548,754股增加至113,820,154股,注册资本由113,548,754元增加至113,820,154元。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同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形成如下子议案:

2.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4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5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6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7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1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2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3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4 《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5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8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1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1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 《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4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5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6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8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3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3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部分制度全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10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1月7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10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2日。本次归属登记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3,548,754股增加至113,820,154股,注册资本由113,548,754元增加至113,820,154元。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同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文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序号2、序号8、序号16、序号17、序号19、序号20、序号21、序号22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涉及的条目众多,故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章节内容,并删除其他章节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新增和移动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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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