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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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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除上述主要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修订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则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以及对部分条款顺序、条款序号、简称、标点符号等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情况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生效,第1-2项制度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翼科技”)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注: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智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自查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卓翼科技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公司与深圳市卓大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大精密”)的追收抽逃出资纠纷。卓大精密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粤0306民初52201号】并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将于2026年1月27日开庭。本次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4,800,000.00元。

2、卓翼智造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公司及卓翼智造与深圳市可信华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信华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卓翼智造与可信华成就货款、模具款支付事宜存在争议,可信华成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鉴于此案管辖存在问题,卓翼智造已向南山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山法院尚未就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本次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971,759.77元。

3、卓翼智造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另一起独立的法律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通过自我核查的形式获悉此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尚未收到有关冻结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具体案由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本次冻结金额为人民币2,801,030.1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为19,572,789.8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此外,本次被冻结的资金仅为该账户的部分资金,不影响其余未冻结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本次银行基本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所涉及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诉讼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财产保全措施系法院在案件立案后,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正积极跟进、核查上述事项,并制定初步解决方案。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前述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事项。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李晗女士和袁友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制定相应制度。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