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2025-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盛投资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42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盛投资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国盛投资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编制。国盛投资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详见备查文件之“11、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9月份财务报告”。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决策文件,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4、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日前24个月相关交易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应履行的义务出具的相关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9月份财务报告

1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上市公司的情况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的说明

15、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计划的说明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7、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高峰

2025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高峰

2025年11月14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高峰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