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转126版)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25-061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8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浦江楼2楼北京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
至202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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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及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mo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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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凭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人股东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股东会的,该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权力机构的决议授权书,并应加盖法人印章。
为便于股东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也可于2025年12月7日(星期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登记,上传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文件。成功完成预登记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现场参会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适用)等原件,公司将现场核验参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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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moc.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2:30-13:30,13: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浦江楼2楼北京厅。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8603993;
电子邮箱:603993@cmoc.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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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一05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宏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两地上市规则发布:A股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一贯秉承股东现金回报的政策,为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08元(含税)。根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21,599,240,583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204,930,407股本公司A股股份计算,2023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820,227,909.77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决议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暨《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分七项子议案审议表决:
子议案(一)为审议袁宏林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袁宏林先生回避;
子议案(二)为审议孙瑞文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孙瑞文先生回避;
子议案(三)为审议李朝春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李朝春先生回避;
子议案(四)为审议周俊先生、李国俊先生、梁玮女士和徐辉先生2023年度薪酬方案。十一、审议关于本公司评估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本公司制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中《洛阳钼业公司章程》《洛阳钼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洛阳钼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本公司聘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久新先生、蒋理先生已回避。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本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投资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六、审议关于本公司对外捐赠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本公司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及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等事项。拟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如下事项:
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安排的议案;
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制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没收H股股东未领取的2016年股息的议案;
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2024年度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的议案;
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厘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对外捐赠相关事宜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同步完善和新增内控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中《公司章程》《股东会制度》《董事会会议制度》《第三方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及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等事项,拟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4、其他事项(如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飞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在美世咨询公司任咨询总监,韦莱韬悦(韬睿惠悦)咨询公司任高级合伙人、中国区咨询业务董事总经理,中梁控股集团任高级副总裁以及合益咨询公司任全球高级合伙人。2023年至今,任鸿商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首席人力官,并兼任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一060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除此以外,公司根据《章程指引》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更新。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前述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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