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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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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取消监事会后,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本次董事会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刘华先生、陈叶凤先生、陶荣生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华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卜晓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