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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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尚太”);

2、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其他币种)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 61,791.3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尚太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澳门国际银行同意向香港尚太提供总额人民币1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署了《担保书》约定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尚太与澳门国际银行在人民币1亿元最高额内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为香港尚太获取澳门国际银行的上述借款开具人民币1亿元备用信用证。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香港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公司

债权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授信额度内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 (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贷款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 、全资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1,791.30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以及全资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担保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