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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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周强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周强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强先生具备担任首席风险官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周强先生简历

周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15年5月,历任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浙铁大风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镇洋发展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镇洋发展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任镇洋发展董事、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5年11月,任镇洋发展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强先生除持有公司股东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2%的股份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魏健、赵云龙、王炳炯;独立董事郑立新、包永忠、吴建依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修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修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修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修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修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废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律师:张雪莹、李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