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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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5-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A座19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废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废止〈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重华、张屠思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舒奎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舒奎明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舒奎明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佳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方佳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独立董事离任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做出的正常调整,舒奎明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舒奎明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舒奎明先生将继续遵守履行公开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方佳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方佳彬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舒奎明先生辞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补选方佳彬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陈相瑜(主任委员)、许文才、方佳彬组成。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方佳彬,男,198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任萧山区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外聘教师,2012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核价中心助力工程师职务,2016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核价中心助力工程师职务,2024年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核价中心副主任职务。

方佳彬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方佳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方聪艺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刘翰林、陈相瑜、方能斌等三人组成,其中仍由刘翰林担任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舒奎明先生辞任,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方佳彬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陈相瑜(主任委员)、许文才、方佳彬组成。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