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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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将部分“监事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并删除“监事”,或因条款的删除和新增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在不涉及其他实质修订的情况下,前述变动未在对比表中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上述涉及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的情况
上述《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中,《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还需提交“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81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众和转债”2025年
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7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 1,37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4,103.77 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9,255,896.23 元。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人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二)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持有人会议投票方式:本次持有人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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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25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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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B、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C、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D、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箱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
六、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众和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5 年5月23日下午19时30分前将办理出席本次会议的登记资料、表决票、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公司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会议登记方法及所需资料详见“五、会议登记方法”;送达方式详见“七、其他事项之3、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携带参会登记资料原件于
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现场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3、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邮 箱:Xjjw600888@joinworld.com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众和转债”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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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表决票
“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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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债券持有人应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5-082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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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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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3日上午 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 18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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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83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7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监事侯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7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就以上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