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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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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49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4日

至2025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301室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12月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301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举行。

(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022-86341590

传真:022-86341588

电子邮箱:sinoma-ec@sinoma-ec.cn

(三)参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公司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47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发出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其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的A12栋办公楼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估值结果。同意授权总裁办公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调整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确定具体受让方及最终交易价格、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48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建材院”)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12栋的办公楼,评估价格为5,425.54万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

●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履行股东会审批程序以及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交易结果及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速盘活存量资产,聚焦核心主业发展,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建材院拟将其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12栋的办公楼(以下简称“标的房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房产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武汉建材院公开挂牌转让标的房产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因交易对象尚未确定,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出售的标的房产将在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视最终的受让方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12栋办公楼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

建筑面积:10,338.17平方米

建成年月:2011年6月17日

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4825号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房产16%的面积分两部分用于对外出租,租赁期限截止日期分别为2028年4月30日和2029年2月28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限内,买卖关系不能打破租赁关系,受让人应当接受转让方在房屋受让前与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也可参与本次受让,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目前相关租户均无退租意向,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租约将在标的房产过户后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标的房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2011年,武汉建材院全额购得标的房产,自2013年起投入运营。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已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转让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A12栋办公楼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5】第502288号),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法更能反映待估房地产目前的实际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为5,425.54万元。本次交易拟根据经备案的评估值作为公开挂牌交易的底价,最终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定价系以标的房产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并在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公平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标的房产,最终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履约安排将在确定具体受让方后确定。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助力公司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本次出售房产属于公司正常资产处置行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交易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公平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履行股东会审批程序以及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交易结果及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