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9: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陈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选举陈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刘迎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选举张锦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选举刘迎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5年11月2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公司现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6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制度是对公司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进行整合并按照最新要求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7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8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9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0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1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2 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3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5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7 关于修订《反贪腐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8 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 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2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3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4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5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6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7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8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9 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0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1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2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子议案1至6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陈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彭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刘迎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锦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彭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迎双女士已报名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承诺将尽快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二、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政先生于2019年11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即将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6年,故本次董事会完成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徐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政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徐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政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刘程宇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福建霞浦科士达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科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30,462,060股,占公司总股本56.7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柏杉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刘程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程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玲女士,中国国籍,北京大学EMBA,硕士。刘玲女士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政事务总监。刘玲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30,462,060股,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07,350股;刘玲女士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柏杉先生系母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刘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陈佳先生曾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陈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建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博士。彭建春先生曾任职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IEEE高级会员、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国家教委等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国际IEEE和IET 等期刊论文评审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委会委员、《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编委、本公司独立董事。彭建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建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彭建春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张锦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张锦慧女士曾任职于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企业;现任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张锦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锦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锦慧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刘迎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刘迎双女士先后任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律师(内部职务)等职务。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迎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迎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迎双女士已报名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书面承诺将尽快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李春英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春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春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李春英先生先后任职河北保定四八二厂工艺科工艺员、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一所工程师、深圳律普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和运达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进入公司,先后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696,380股。李春英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春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5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1.00、提案2.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4.00、提案5中子议案5.01、5.02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12月5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