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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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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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3年8月28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5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为联合营销累计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92,000.00万元。公司为联合营销在建设银行秦淮支行办理总额1,6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续期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69,054.00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央商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为联合营销在建设银行秦淮支行的1,6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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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营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担保期限最终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70,190.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1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70,135.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