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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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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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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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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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诺科技”)的《关于减持恒立液压股份比例达到5%刻度的告知函》,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期间,申诺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840,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申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65.96%变动至 65.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刻度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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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20日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立液压
股票代码:601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
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
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209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209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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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7462696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林业机械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矿山机械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88号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立平先生持有恒立控股51%的股权,汪奇先生持有恒立控股49%的股权,恒立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汪奇先生。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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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
董事:钱佩新、李冰
注册资本:2,712.50万港元
注册号码:13656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贸易、投资、咨询及技术研究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钱佩新女士持有和控制申诺科技100%的股权,申诺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钱佩新女士。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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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2093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925.8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5707839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2093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立平先生持有宁波恒屹91.2366%的股权,宁波恒屹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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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均由汪立平先生、钱佩新女士、汪奇先生一家控制,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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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减持公司股份。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3,751,8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1,533,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立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495,474,86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9570%;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 235,198,45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8.0179%;宁波恒屹持有本公司股份 183,078,50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4.025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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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恒立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495,474,8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9531%;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197,872,5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576%;宁波恒屹持有本公司股份178,186,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893%;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71,533,7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恒立液压全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钱佩新
签署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 年 11月 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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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汪立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钱佩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汪立平
签署日期: 2025年 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