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708号鱼跃7号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27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73,124,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份数1,002,476,929股)的57.170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6,942,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88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6,182,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2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24人,代表股份146,312,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5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于2025年1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2,814,4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60%;反对:270,4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2%;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6,002,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7883%;反对:270,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1849%;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268%。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009,3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00%;反对:82,1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3%;弃权:3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7%。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3.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132,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3374%;反对:20,956,8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566%;弃权: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1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3333%;反对:20,978,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603%;弃权: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0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409,8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3857%;反对:20,672,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070%;弃权: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3.0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2,118,9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3350%;反对:20,951,3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6556%;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3.05 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2,440,1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07%;反对:606,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59%;弃权:7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丛丛律师和韩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郑洪喆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郑洪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洪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洪喆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洪喆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郑洪喆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郑洪喆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治理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张金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金岩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张金岩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郑洪喆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为保障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张金岩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郑洪喆先生);
2、公司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张金岩女士:1981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曾任科锐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客户主管,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主管。2015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先后任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总经理、公司监事、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张金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20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吴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同意选举张金岩女士(简历附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吴群先生(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万遂人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04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张金岩女士:1981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曾任科锐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客户主管,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主管。2015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先后任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总经理、公司监事、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张金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