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5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孟宪营、高晓峰、董兆寒及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二十八项制度,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三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五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经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具体类别超过相应预计额度,新增预计金额总计125,75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74,000.00万元,关联销售51,7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 反对 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与各关联单位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567,661.21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79,098.94万元,关联销售 288,562.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预计2026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2026年公司继续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26年度,公司预计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95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7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200,000.00万元,关联贷款30,000.00万元,票据贴现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人民币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8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4、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6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7、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涉及关联交易,审议议案4、议案5、议案6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5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上午11: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监事张现峰、李为民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具体类别超过相应预计额度,新增预计金额总计125,75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74,000.00万元,关联销售51,7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2026年,公司与各关联单位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567,661.21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79,098.94万元,关联销售 288,562.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预计2026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2026年公司继续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26年度,公司预计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95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7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200,000.00万元,关联贷款30,000.00万元,票据贴现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5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河北省国资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