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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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增选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与职工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至6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由2名调整至3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基于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绮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绮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材料,其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绮汶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增选黄绮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增选黄绮汶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调整为4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调整为4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调整前后的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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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黄绮汶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绮汶女士简历
黄绮汶,女,1988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会计学工商管理、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会计师、执业会计师,注册ESG分析师,现就职于上邦永晋咨询有限公司。黄女士曾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富盟咨询有限公司、景顺投资管理公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财务、审计及合规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2024年12月至今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编号:0038;A股股票代码:601038)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88036)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提名黄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目前,黄绮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绮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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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项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7,233.03万元。公司拟使用2,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
●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审议程序简述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4,71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10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7,233.0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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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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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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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23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1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王瑞鹍先生、杨家芹女士、高云云女士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才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各监事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7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2%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7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2%,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