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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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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任开江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4人,董事李俊华先生、郑松先生、独立董事刘响东先生、彭诚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慧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船风电(集贤县)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雯、王莎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