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5-17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65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同时,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5年5月2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0亿元增加至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630亿元增加至655亿元,公司预计提供担保总额由650亿元增加至680亿元。同时,在被担保对象中增加3家子公司。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在预计提供担保总额680亿元不变的情况下,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25亿元增加至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655亿元减少至645亿元。同时,在被担保对象中增加2家子公司。
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关于增加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61)、《关于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75)。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与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签署了《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1.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创中心支行与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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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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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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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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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60.64亿元,其中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人民币3.7亿元和美元5.21亿元(按实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计约40.9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外担保实际占用额为278.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23%。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14.60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0.2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612.96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278.24亿元。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5-17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陈振坤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11月14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5人,代表股份199,288,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2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86,357,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21%。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93人,代表股份12,930,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8%。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4人,代表股份44,510,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7%。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8,173,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6%;反对1,032,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0%;弃权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95,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56%;反对1,032,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3%;弃权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5,838,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87%;反对3,388,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4%;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60,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85%;反对3,388,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31%;弃权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35,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79%;反对3,089,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7,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63%;反对3,089,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1%;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31,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1%;反对3,092,9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0%;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84%;反对3,09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87%;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32,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7%;反对3,092,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6%;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5,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109%;反对3,092,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9%;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26,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33%;反对3,098,2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6%;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4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60%;反对3,098,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6%;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24,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2%;反对3,102,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66%;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46,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08%;反对3,102,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92%;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30,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5%;反对3,098,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7%;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2,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57%;反对3,098,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1%;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6,142,2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3%;反对3,087,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2%;弃权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4,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18%;反对3,087,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1%;弃权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9,011,5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反对213,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33,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1%;反对213,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5%;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7,857,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8%;反对1,375,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3%;弃权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79,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43%;反对1,375,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8%;弃权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7,924,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8%;反对1,307,4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46,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64%;反对1,307,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3%;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7,853,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1%;反对1,379,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1%;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75,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69%;反对1,379,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6%;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