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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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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8版)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5-05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至12月1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bdsh@e-cbe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 至12月1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bdsh@e-cbes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3-63845365

邮箱:cbdsh@e-cbe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股票代码:60072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资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渝富资本100%股权,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渝富资本的实际控制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拥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注2:渝富资本已将持有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51%股份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尚需有权机构审批,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注3:渝富资本已将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5.52%的股份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明晰国企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渝富控股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将不同业务性质业务主体的股份划归相对应的子公司进行管理,将渝富资本所持重庆百货25.32%股份直接无偿划转至渝欣创商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

2025年11月20日,渝富资本与渝欣创商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渝富资本将其持有的重庆百货111,540,705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与渝欣创商管,占重庆百货总股本的比例为25.3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资本持有上市公司111,540,705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32%;渝富控股持有上市公司4,521,74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西南证券持有上市公司4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渝欣创商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渝富资本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渝欣创商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将增加至111,540,705股,持股比例将增至25.32%,渝富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变,西南证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变。渝欣创商管、渝富控股及西南证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6,062,8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5%。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渝富资本、渝欣创商管、渝富控股及西南证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渝富资本已与渝欣创商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划出方):渝富资本

乙方(划入方):渝欣创商管

2、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重庆百货股份111,540,705股。

3、股份过户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完成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其他需要依法办理的变更手续。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质押等担保物权,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等潜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的情形,不存在权利受限制情形。

(二)股份锁定期安排

渝欣创商管和渝富资本同属渝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的不同主体之间划转上市公司股份,根据《适用意见第4号》的相关规定,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股份锁定期限制范围。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10日,渝富资本作出了与重庆百货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系列承诺,其中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为:通过重组取得的对价股份,自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即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3月7日(含)期间不得转让。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全面承接渝富资本作出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取得的重庆百货股份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3月7日(含)期间不得转让。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渝富资本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渝欣创商管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2、渝富资本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3、渝富控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4、渝欣创商管与渝富资本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的规定,本次划转属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即渝富控股负责管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重庆百货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决策文件;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全智

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全智

2025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全智

2025年 月 日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股票代码:60072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景融街66号渝富创新中心A座6楼

一致行动人之一: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一致行动人之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重庆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百货中拥有权益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渝欣创商管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渝富资本持有的重庆百货25.32%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渝欣创商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重庆百货26.35%的股份,重庆百货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欣创商管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南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1:渝富资本已将持有的西南证券29.51%股份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尚需有权机构审批,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下同;

注2:股东情况信息来源于西南证券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欣创商管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欣创商管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渝欣创商管100%股权,为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渝欣创商管的实际控制人。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为渝富控股,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一·(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渝欣创商管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如下:

3、渝欣创商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欣创商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注2:商社商管为渝欣创商管与物美津融共同控制,双方持股比例相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渝富控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1:上述公司均为渝富控股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注2: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已将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给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管理,独立行使除股东收益权和托管标的股权处置权外的重庆市国资委、渝富控股对四联集团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职权,并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注3:渝富华贸已被渝富控股吸收合并,现已完成工商注销;渝富华贸持有的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下同。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1、渝富控股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市国资委持有渝富控股100%股权,为渝富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渝富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渝富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渝富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2、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渝富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3、渝欣创商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

1、西南证券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南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持有西南证券29.51%股份,为西南证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为西南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2024年12月27日,渝富控股与渝富资本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同意将渝富资本所持有的西南证券29.51%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上述股权变更尚需有权机构审批,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2、西南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渝富控股,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一·(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西南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基本信息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2、渝欣创商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西南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南证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南证券的控股股东渝富控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二·(一)·3、渝欣创商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渝欣创商管的主营业务情况

渝欣创商管系渝富控股体系内的综合性资产管理运营主体,主要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资源整合重组等三大板块业务,并通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为渝富控股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渝欣创商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渝欣创商管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系期后追溯调整后数据,下同;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1、渝富控股的主营业务情况

渝富控股的主要业务为金融领域、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和其他有投资价值领域的资本运营。

2、渝富控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渝富控股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系期后追溯调整后数据,下同;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

1、西南证券的主营业务情况

西南证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等。

2、西南证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西南证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系期后追溯调整后数据,下同;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欣创商管最近五年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渝欣创商管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南证券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欣创商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富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注:上述董监高名单与工商登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系已完成改选或已实际任命,但工商变更流程尚未完成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南证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欣创商管、西南证券的控股股东均为渝富控股,渝欣创商管、渝富控股及西南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控股(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拥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注2:渝富资本已将持有的西南证券29.51%股份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尚需有权机构审批,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注3:四联集团、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股权变更事项尚需完成过户登记,下同;

注4:重庆泰华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被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持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尚未完成交割,下同;

注5:渝富资本已将持有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5.52%的股份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下同;

注6:另有渝富控股的一致行动人重庆百货持有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74%的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欣创商管、西南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渝富控股,渝欣创商管、渝富控股及西南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富控股持有(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注1:如无特别说明,以上持股情况只考虑普通股;

注2:渝富资本已将持有的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54%股份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尚需有权机构审批,目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注3: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重庆榆钱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注4:重庆市教育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渝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

注5:重庆两江新区长江三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注销备案。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明晰国企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渝富控股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将不同业务性质业务主体的股份划归相对应的子公司进行管理,将渝富资本所持重庆百货25.32%股份直接无偿划转至渝欣创商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渝欣创商管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2、渝富资本董事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3、渝富控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4、渝欣创商管与渝富资本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的规定,本次划转属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即渝富控股负责管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025年11月20日,渝欣创商管与渝富资本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渝富资本将其持有的重庆百货111,540,705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与渝欣创商管,占重庆百货总股本的比例为25.3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渝欣创商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渝富资本持有上市公司111,540,705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32%;渝富控股持有上市公司4,521,74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西南证券持有上市公司4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渝富资本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渝欣创商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将增加至111,540,705股,持股比例将增至25.32%;渝富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变;西南证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变。渝欣创商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6,062,84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5%。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渝欣创商管、渝富资本、渝富控股及西南证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渝欣创商管已与渝富资本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划出方):渝富资本

乙方(划入方):渝欣创商管

2、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重庆百货股份111,540,705股。

3、股份过户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完成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其他需要依法办理的变更手续。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质押等担保物权,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等潜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的情形,不存在权利受限制情形。

(二)股份锁定期安排

渝欣创商管和渝富资本同属渝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的不同主体之间划转上市公司股份,根据《适用意见第4号》的相关规定,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股份锁定期限制范围。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10日,渝富资本作出了与重庆百货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系列承诺,其中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为:通过重组取得的对价股份,自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即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3月7日(含)期间不得转让。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全面承接渝富资本作出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取得的重庆百货股份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3月7日(含)期间不得转让。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渝欣创商管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产业协同或者业务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及上市公司已公告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重大计划,也没有促使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发生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对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其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独立与完整。

为了保持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分别出具如下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做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3、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分别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主动从事任何与重庆百货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得到任何从事竞争业务的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重庆百货,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重庆百货,重庆百货享有优先权。如果重庆百货认为该商业机会适合重庆百货并行使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重庆百货获得该等商业机会。

2、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划拨、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从事的业务与重庆百货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确保重庆百货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在重庆百货认为该等业务注入时机已经成熟时,及时以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其注入重庆百货。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重庆百货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影响

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分别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充分尊重重庆百货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重庆百货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重庆百货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重庆百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重庆百货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经营性占用重庆百货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重庆百货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重庆百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百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重庆百货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劳动报酬支付情形除外);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重庆百货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重庆百货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