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07版)
(上接105版)
■
■
■
■
■
■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备案《公司章程》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万股,发行价格为4.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170,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3,573,301.8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597,0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四)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等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1、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将视具体情况及需求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应收账款、股权等资产作抵(质)押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及担保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春龙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授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准确掌握其财务状况并控制其经营决策,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协议情况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签订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总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2026年度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子公司发展及融资需要。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被担保对象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发展及融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0,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2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6%;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江丽红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丽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张春龙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春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代表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及《公司章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修订、制定了相关治理制度。逐项表决如下:
5.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5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6 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7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