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6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8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9 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0 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1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2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3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4 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5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6 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7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8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9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1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2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3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4 修订《舆情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5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6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0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5年11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议案1.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5.00需逐项表决。
(2)提案4.00、5.01、5.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53。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要求如下: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亦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25年12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宜峰
电话:010-8787095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
电子邮箱:bestoo@bestoo.group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376”,投票简称“百通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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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打“√”表示选择。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